“中国好声音”一集未播遭授权方解约 唐德影视称不认可

2017-11-14 08:02 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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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好声音”一集未播遭授权方解约 唐德影视称不认可

  唐德版的“好声音”还没播出一集,官司和纠纷却已经“演出”到第4轮。

  11 月 13 日早间,唐德影视(300426,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9日收到“……好声音”原知识产权方Talpa Media B.V.(下简称Talpa)发来的解约通知函,终止授权。《中国好声音》节目或将无法继续制作。当日午间,每经影视记者旁听了唐德影视重大合同进展沟通会议。在该会议中,唐德影视董秘李兰天表示:“在过去两天里,我们一直在跟代表公司的律师沟通,不认为这个协议可以单方面终止,但考虑到极端条件下协议终止了,公司支付的187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约1.24亿元),可能会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受上述消息影响,唐德影视股价今日大幅下挫,多次触及跌停,最终收于21.56元/股的跌停价。

  公司称会继续推进“好声音”

  2016年1月,由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灿星公司)制作的歌唱选秀类综艺《中国好声音》,在连火四季后突然“易主”。唐德影视与Talpa及其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好声音”协议》,以分期支付6000万美元许可费获得5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独家授权。

  然而,《中国好声音》节目至今无法顺利播出,唐德影视还未能行使独家授权权利,却先收到了Talpa发来的解约通知函。11月13日早间,唐德影视发布重大合同进展公告,称公司于11月9日收到《“……好声音”协议》相对方Talpa发来的函件,要求终止合作协议。

  Talpa在解约通知函中称,唐德影视未能如期支付许可费,违反了协议第17条有关付款和担保的约定,自10月24日Talpa发出违约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唐德影视未能提供相应的支付款项和付款计划,故单方面提出解约,并称协议终止后,唐德影视仍需向其支付剩余的4125万美元许可费。

  对此,唐德影视董事长吴宏亮多次在电话会议中表示,不认可Talpa单方面解约行为,仍将坚定地“推进‘好声音’”。吴宏亮亦在公告中承诺,如果公司被裁定需支付剩余4125万美元许可费,将由其个人承担支付义务。

  广告商已签订意向书

  唐德影视与Talpa就“好声音”相关事宜签订协议之后的一年多内,不仅始终未能尝到甜头,而且麻烦不断,并陷入多起诉讼之中,吴宏亮亦在电话会议中形象称之为:“左手忙制作,右手打官司”。

  据吴宏亮介绍,唐德影视已经在“好声音”的商业制作和营销方面展开布局,“从团队布局到现在,已经做了1200多个歌手的筛选,广告商也跟我们签订了意向书”。不过,他也表示,“这块目前投入比例还非常低,可以忽略不计”。

  2016年2月,Talpa就与星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模式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权利纠纷一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起仲裁,并于今年2月在所有关键法律争端上均取得仲裁庭的支持。

  2016年6月,唐德影视在拿下第5~第8季“好声音”节目授权后,开始向“好声音”的“原主人”灿星公司与世纪丽亮公司发起诉讼,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注册商标。今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2017年5月,唐德影视再次公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以侵害《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对唐德影视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经济损失1.2亿元及合理费用支出50万元。

  这一诉讼,亦成为此次Talpa终止“好声音”合同协议的导火索。公告显示,自该诉讼起,唐德影视暂缓向Talpa支付后续许可费用。截至目前,该案尚未作出裁定。

  受上述消息影响,唐德影视股价今日大幅下挫,多次触及跌停,截至收盘时报收于21.56元/股。

(责任编辑:段思琦)

责任编辑人:凤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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